>> 中泰證券-市場化經營主體圖解:本周新增披露3家-240817
| 上傳日期: |
2024/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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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46KB |
| 格式: |
pdf 共16頁 |
來源: |
中泰證券 |
| 評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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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肖雨,賴逸儒 |
| 下載權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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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8月16日,市場化經營主體合計已披露290家,包含284家債券發(fā)行人主體和6家擔保人主體。從披露位置來看,相關表述主要出現(xiàn)在募集說明書聲明與承諾章節(jié),另有部分主體的相關表述出現(xiàn)在募集資金用途等章節(jié)。 本周新增披露市場化經營主體3家,分別為河南省1家、山東省1家和福建省1家。本周無新增首次披露市場化經營主體的地級市。 從數(shù)據披露頻次來看,自2023年11月下旬聲明與承諾章節(jié)首次出現(xiàn)市場化經營主體披露信息以來,日均新增披露主體約1.55家。從分布省份來看,截至2024年8月16日已披露主體分布省份共24個,其中浙江省、山東省和河南省披露市場化經營主體數(shù)量位列前三,分別為50家、46家和30家。從行政層級來看,主要為地市級城投,區(qū)縣級城投次之。 從募集資金用途來看,多數(shù)主體的用途為借新還舊,少數(shù)主體用途為償還有息債務,且用途為償還有息債務主體均位于非重點省份。值得注意的是,披露用途為償還有息債務的債券僅有部分發(fā)行成功,且發(fā)行成功主體多數(shù)在后續(xù)協(xié)會債券募集說明書中刪除了市場化經營主體相關表述。 首個披露用途為償還有息債務的市場化經營主體出現(xiàn)在2023年11月28日,披露來源為其超短融募集初稿。截至8月16日,共有19家市場化經營主體披露募集資金用途為償還有息債務,本周無新增將募集資金用于償還有息債務的主體。 部分主體聲明為市場化經營主體后刪去了這一表述。截至2024年8月16日,共有33家主體聲明為市場化經營主體后刪除了該表述,部分主體是在募集說明書正式稿發(fā)布時刪除了這一表述,部分主體是在此后其他協(xié)會債券發(fā)行文件中刪除了這一表述。值得注意的是,33家主體中有12家主體刪去此表述后又再次聲明為市場化經營主體,建議關注其募資用途前后變化。 從存量債規(guī)模來看,已披露市場化經營主體存量債規(guī)模多位于50億以上,合計共171家,占60.4%;從主體評級來看,已披露市場化經營主體主要為AA+主體,合計162家,占57.2%。 從估值來看,已披露市場化經營主體市場認可度大部分未見顯著變化。抽樣來看,部分主體估值波動上行而部分波動下行,未見明確規(guī)律。主因部分主體主營業(yè)務具備多層屬性,市場化經營主體與產業(yè)類主體之間并非涇渭分明,二者之間存有一定轉化空間。 風險提示:信息更新不及時或提取失誤;公告日期識別不準確;募集資金用途判定失誤;初稿、上會稿和正式稿對于是否為市場化經營主體及募集資金用途表述不一致;債券未能成功發(fā)行;統(tǒng)計口徑為交易商協(xié)會的公募債券發(fā)行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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