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華創(chuàng)證券-非銀行金融行業(yè)重大事項點評:公募第三階段改革:推動行業(yè)高質量發(fā)展-250907
| 上傳日期: |
2025/9/7 |
大小: |
769KB |
| 格式: |
pdf 共5頁 |
來源: |
華創(chuàng)證券 |
| 評級: |
推薦 |
作者: |
徐康,劉瀟偉 |
| 行業(yè)名稱: |
銀行 |
| 下載權限: |
此報告為加密報告 |
|
|
事項: 9月5日中國證監(jiān)會就《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費用管理規(guī)定(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觀點: 申購/認購費率降低。降低基金申購/認購費率,將股票型基金費率上限降至0.8%,債券型降至0.3%。除部分銀行外的主流基金銷售渠道大多采取一折費率,降低費率對市場影響相對有限。 C類份額銷售服務費率有所調降。股票型/混合型基金由0.6%降至0.4%,指數型/債券型基金由0.4%降至0.2%,貨幣型由0.25%降至0.15%。銷售服務費調整至“首年型”,股/混/債持有>1年不得繼續(xù)收取(貨基除外)。C類份額銷售服務費率打折不多,此次調降費率讓利投資者。以此計算,以2025年中基金規(guī)模計算,因銷售服務費率降低帶來的讓利規(guī)模約280億元。 調降對機構客戶服務費比例,突出對個人的引導。個人投資者的客戶維護費占管理費比例上限維持在50%;對機構部分的維護費比例,權益類基金維持30%,債基、貨基由30%降至15%。 過往由于管理費用調降,銷售渠道所得銷售服務費已經降低。部分銷售渠道考慮到費率調整問題,對應調整了銷售側重,此次維持個人的客戶維護費比例,或有助于渠道維持基金銷售積極性,加強客戶持營維護。 贖回費從“由基金資產所有部分歸渠道”修改為“全部歸基金資產所有”。此前不同基金合同對贖回費要求不同,對持有期超過一定期限的基金產品,僅將贖回費的25%/50%/75%/100%歸入基金資產(持有期限越長,歸入基金資產的比例越低)。 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需以簡明格式披露銷售費用收取方式、綜合費用水平;重申基金中報/年報披露管理費、托管費、銷售維護費、客戶維護費總額,并披露管理人實際收取的管理費凈額。 證監(jiān)會指導中國結算搭建機構直銷平臺,或降低公募直銷成本。 過渡期設置:生效后基金管理人應在6個月內完成費率/文件調整;涉及IT改造的,基金管理人應在12個月內完成;相關銷售協(xié)議需重簽。目前仍在征求意見階段,正式發(fā)布后有6個月/12個月過渡期與銷售協(xié)議重簽。 此次公募基金改革,堅持權益類基金發(fā)展導向,設置差異化的尾隨傭金支付比例上限。對于向機構投資者銷售權益類基金形成的保有量,繼續(xù)維持客戶維護費占管理費比例不超過30%的上限,對于向機構投資者銷售債券型基金、貨幣基金形成的保有量,將客戶維護費占管理費的比例上限由30%調降至15%。鼓勵基金銷售機構大力發(fā)展權益類基金,與公募基金新規(guī)一脈相承。同時,或使得機構保有債基和貨基大的代銷機構收入下降。 風險提示:此次政策文件為征求意見稿,經濟下行壓力加大。
|
|